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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锦州医科大学招生 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锦州医科大学申请硕士
锦州医科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先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一、学习方式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采取的是“免试入学,边学边考”的方式。我校所申请的硕士学位均属学术型硕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报名步骤
四、上课学习修学分的安排和方式
1、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网上学习或面授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下课程学习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堂在线”线上课程学习。
2、学员在通过我校全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考试后,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3、学习期间,学员须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年统考报考和考试时间均按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学业安排及要求
1、课程学习:学校参照全日制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申请人
须按照要求完成申请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分两种形式,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网上学习或面授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下课程学习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堂在线”线上课程学习。
2、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后,在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综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必须在自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全部学业,逾期则本次申请失效。
六、招生专业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目前开设临床医学等多个专业,具体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
全国统考外语限考语种 |
备 注 |
基础医学 |
无 |
英语 |
授予医学硕士 |
药学 |
无 |
英语 |
授予医学硕士 |
临床医学 |
医学综合 |
英语 |
授予医学硕士 |
七、学费的缴纳标准
总费用:50000元
1、第一阶段费用共23000元,学员报名缴纳学籍课程费共15000元,异地培养班开设之前缴纳异地培养费8000元。
2、第二阶段费用共27000元,含(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及论文评阅费、学位申请费)20000元,异地管理费7000元。本阶段费用在学员五月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以后缴纳,不合格无须缴纳。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学校名称:在职研修
固定电话:19136186965
授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20楼A座 预约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