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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卫生津贴哪些人可以领取?实施情况如何?
发布时间:2021-05-06 10:20:10
为更好地了解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政策落实情况,笔者对畜牧兽医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涉及30个省86个县。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实施该项政策的共有49个县。从津贴标准上看,其中40个县实行的是1997年标准,6个县实行的是1983年标准,3个县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本地标准。一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
1、专职从事炭疽、鼻疽、乙型脑炎、狂犬、伪狂犬、布氏杆菌、棘球蚴、囊尾蚴、钩端螺旋体、结核病、疯牛病的科研、防疫、检疫诊断、治疗以及相关产品的制备与检验的人员;二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
1、专职从事破伤风、口蹄疫、日本血吸虫、丹毒以及其他人畜共患的强毒、强菌、寄生虫的科研、防疫、检疫、诊断、治疗以及相关产品的制备与检验人员; 2、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生物工程的分析、制造、提纯、监察、检验以及经常使用有毒药品和致癌物质的人员; 3、专职从事上述破伤风、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病病畜的饲养、病理解剖、尸体处理、标本制作以及有接触该类病畜的调查、配种(不包括本交)、接产工作人员;或从事上述炭疽、破伤风等两类人畜共患病的污水、污物的化验、处理、清除、洗涤工作的人员。三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1、直接进行大手术、直肠检查、病理实验、防疫、检疫、诊断、治疗、尸体解剖、标本制作以及从事病畜的调查、配种、接产工作的人员; 2、专职从事毛、皮等动物产品分析、鉴定、检验工作的人员; 3、专职从事病理科研、生物制药、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人员; 4、从事自然疫源性疫病调查、病媒或动物采集工作的人员; 5、从事药物加工和饲草加工直接接触粉尘严重工作的人员。 《通知》指出,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传染危险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农业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