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9136186965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4 11:35:54
点击查看大图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成继院[2020]45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减少教育资源浪费,实行 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同时确保教育质量,根据四川大学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 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课程免修

课程免修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四 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 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 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 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修

(一)对转专业或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其已学课程与现 就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的,可申请免修。

(二)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的非英


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三)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含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的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文化基础》。

(四)申请课程免修的成绩证明自取得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 3 年之内有效。

二、学位主干课、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申请免修。三、免修课程的成绩记载

(一)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

(二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 绩相应记载为 90 分、80 分、70 分、60 分。

(三)总分大于 100 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

(四持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 载为 75 分。

四、课程免修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修的课程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考试前 2 个月提出申请,且须在第一学期内一次性办理。

(二免修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期在3 年之内的相关成绩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由所在办学单位检验原件,审核合格后,审核人在成绩证明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办 学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将申请表、成绩证明复印件 一并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学生未接到批准免修的


通知前,必须照常学习、考试。第二条 课程免考

课程免考指学生参加教学计划的课程学习,在达到规定条件 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 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课程免考

(一)入学注册时年满 28 周岁的专科学生和年满 40 周岁的本科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

(二)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免考

《大学英语》。[界定标准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网络教育试点高校 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厅〔20042 ]。

(三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课程或我校研究生、本科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在与现就读专业层次相同或高于现就读层次的前提下,经审核符合现就读专业教学要求时, 可申请免考。

(四申请课程免考的成绩证明自取得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 3 年之内有效。

二、学位主干课程不能申请免考,已经参加考试的课程不能 申请免考。

三、免考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一)学生免考大学英语的课程成绩记载为“免考”。

(二学生符合其他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由其原合格成绩与 过程性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记载。


四、课程免考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在该门课程考试前 2 个月提出申请。

(二免考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期在3 年之内的相关成绩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由所在办学单位检验原件,审核合格后,审核人在成绩证明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办 学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将申请表、成绩证明复印件 一并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学生未接到批准免考的 通知前,必须照常学习、考试。

符合上述一()、二)课程免考条件的网络教育学生无需 提交申请。

第三 申请免修、考课程总学分计不得超过教 规定应修学分的 30%。

第四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 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